謝長廷貪污能力真是強啊!!! 【土地廉售廣濟宮弊案】~轉載自""蔡蟲"" 也是台灣奇蹟啦! 只有台灣有這種~ 神棍總統候選人~ 中國時報 C4/南部綜合 2007/01/17 原獲不起訴 二審發回續查 廣濟宮購地弊案 林向愷3官員起訴 【李翰/高雄報導】   前高雄市財政局辦理廣濟宮申請以每平方公尺800元購買旗津區中興段土地一案,高雄市前財政局長林向愷等3官 賣房子員,被控圖利廣濟宮 953餘萬元。該案原獲檢方不起訴,但經二審發回續查,十六日高雄地檢署依貪汙罪嫌將林等3官員提起公訴。   前高雄市政府財政局長林向愷、現任主任秘書劉仲信、股長賈寶坪 3名官員,在辦理廣濟宮申請以每平方公尺800元購買旗津區中興段1 091─18土地時,為規避審議,即以該案「經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結婚西裝」為由,將「審議案」改採為「報告案」。   林向愷等人,並以市政會議通過送高雄市議會審議為由,先後於九十二年一月廿日、 三月十八日 及 四月十五日 號函通知廣濟宮,同意以每平方公尺800元讓售旗津區中興段1091─18的土地及所有權移轉登記,共圖利廣濟宮953萬7千元,經高雄市政府政風處依涉及貪污罪嫌將林向愷等3官員函送高雄地檢署 591偵辦。   去年九月間,高雄地檢偵結,認為林向愷等3人辦理廣濟宮申請旗津區中興段1091─18土地案,並無違法之處,予以不起訴。   但上級檢察官認為該案重大,依職權送請再議,高雄高分檢審查認為應發回續查。   檢察官王邦安指出,林向愷等3官員明知廣濟宮購買旗津區中興段土地,實際與七十三年間廣濟宮因中興商港興建而遷建至高雄港務局所提供的遷建用地 辦公室出租(旗津區中興段365號土地)不同,仍以每平方公尺800元的價格讓售,涉及違背法令,圖利廣濟宮獲得不法利益,因此依貪汙罪嫌提起公訴。 中國時報 C4/高市澎新聞  2005/07/22 廣濟宮案 檢調傳訊林向愷 【郭良傑/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九十一年間辦理市有土地讓售旗津廣濟宮,涉嫌圖利900多萬元弊案,傳訊多名承辦官員後,檢調昨天傳訊前財政 酒店打工局局長林向愷到案說明,據了解,林向愷向檢調強調財政局一切依法行事,否認有圖利之嫌。   檢調調查指出,市府財政局九十一年間辦理旗津區廣濟宮申購旗津區中興段300多坪市有土地,未依據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作業規定,按當時土地公告現值計價1千餘萬元,讓售給廣濟宮,卻依30多年前的地價,以每平方公尺800元,總價74萬8千元,賣給廣濟宮,涉嫌以賤價出售公有土地,有圖利廣濟宮之嫌。   高雄地檢 西裝署檢察官陳建和於 七月五日 起,指揮高雄市調處,共約談財政局副局長洪東煒、主秘劉仲信、專門委員馬武靖、前科長林惠卿、股長賈寶坪、科員盧森春等6名官員及廣濟宮主任委員莊吉勝到案調查,偵訊後,洪東煒等5名官員各以5至2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盧森春及莊吉勝均飭回。   檢調為釐清案情,昨天傳訊讓售案時的前財政局局長林向愷到案查證,以釐清當時如何訂定土地出售價格及雙方議定過程。   據了解,林向愷向檢調表示 設計裝潢,該案公開協調後,經市議會決議通過,以專案讓售土地,並附帶條件限制該土地若不做宗教用途使用,市府有權依出售原價無息買回,一切依法行政,絕無圖利之嫌。 中國時報 C4/高市澎新聞  2005/07/06 涉圖利案 財政局副局長等 七人被約談 【李翰/高雄報導】   高市財政局疑爆發辦理市有土地出售案時,涉嫌圖利申購的廣濟宮 900多萬元,高雄市調處五日約談副局長洪東煒、主任秘書劉仲信等 7名官員。財政局表示, 辦公室出租一切都依法辦理,絕無圖利。   據了解,高雄市調處調查該涉嫌圖利舞弊疑案,昨日共約談了財政局副局長洪東煒、主秘劉仲信、專門委員馬武精、前科長林惠卿、股長賈寶坪、科員盧森春及廣濟宮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莊吉勝等7人。   約談案由,係財政局於91、92年間,辦理旗津區廣濟宮申購位於旗津區中興段935平方公尺 (約30 0坪 )的市有土地時,涉嫌未依據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作業規定,須按當時土地公告現值計價來辦理。   疑圖利廣濟宮900多萬元   以92年 酒店工作公告現值1平方公尺1萬1000元計,至少應價值1020餘萬元,但財政局卻涉嫌以每平方公尺800元計價,使得售價僅74萬8000元,檢調單位認為有圖利廣濟宮達900多萬元的嫌疑。   財政局表示,該案係於民國91年市議會決議通過市議員陳漢昇的提案,並經36名市議員連署,要求市府比照財政部以73年公告現值讓售土地,完全符合一般行政程序。   另外,廣濟宮於民國58年配合高雄港擴港遷廟,財政局也非營利性質的機構,讓售時也附帶條件禁止土地移轉他人,如有轉讓事實,市府有權依原價無息購?找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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